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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应用外语学院本科辅修专业、辅修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2016-08-25 16:07  

黑龙江大学应用外语学院

本科辅修专业、辅修第二学位

招生简章

应用外语学院作为黑龙江大学外语学院之一,负责全校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大学外语教学的同时,学院设有商务英语、商务俄语和商务日语专业。学院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商务外语办学经验,拥有一支商务外语教学的优秀师资队伍,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商务俄语等专业的主考单位。黑龙江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英语笔译)”学位点设在我学院。

为适应国家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的需要,加速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更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在校大学生外语综合运用能力,增强未来职场竞争力,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学院现招收辅修专业、辅修第二学位学生。具体要如下:

一、 招生专业

商务英语,商务俄语,商务日语

二、 核心课程

1. 商务英语专业

商务英语;商务英语听力;商务英语阅读;商务英语口语;基础写作;翻译基础理论;商务导论;跨文化商务交际;商务沟通;国际商法导论;国际贸易与结算实务;国际商务合同。

2. 商务俄语专业

综合俄语;商务俄语视听说;商务俄语口语;商务俄语阅读;俄语写作与修辞;商务俄语翻译;跨文化商务交际;商务导论;商务沟通;市场营销;国际贸易与结算实务;国际商务合同。

3. 商务日语专业

基础日语;商务日语视听说;商务日语口语;商务日语阅读;日语基础写作;商务日语翻译;跨文化商务交际;商务导论;商务沟通;市场营销;国际贸易与结算实务;国际商务合同;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

三、 招生对象

辅修专业招生对象应为我校一年级以上(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修专业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6.7。

 

四、 学籍管理

1.学院负责辅修专业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后按统一规则编制学号,注册学籍。

2.在辅修专业学习期间,不得转到其他辅修专业学习。

3.辅修专业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随主修专业学籍变动办理。

4.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修读的,注销辅修专业学籍,已授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5.主修专业毕业、结业时,辅修专业学籍自然注销。因成绩原因不能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不予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及辅修专业第二学位证书。

五、 成绩管理

1.已取得辅修专业学籍的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内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习、考核,考核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重修。

2.累计缺课达1/3或未完成课程所要求的教学环节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3.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获得学分达到辅修专业计划学分80%的,免修主修专业的通识选修课程(任选部分),学分自然获得。

六、 证书发放

参见《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条证书发放的规定。

七、 学制与学费

学制:两年。

学费:

商务英语 辅修第二学位:4500元/年;辅修专业:2500元/年;

商务俄语 辅修第二学位:5400元/年;辅修专业:3000元/年;

商务日语 辅修第二学位:5400元/年;辅修专业:3000元/年。

八、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9月9日

报名地点:主楼D-210室

咨询电话:86604611 张云翼

其他相关规定可参看教务处《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大学应用外语学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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